CHCC 即Chemical High Concern to Children(兒童高關注物質)。在2011年公布的《華盛頓州兒童產品安全法案》中要求投放到華盛頓州的兒童產品(包含零部件和原材料),若含有的CHCC 超過特定標準,需按照特定時間和次序向生態(tài)管理部進行CHCC申報。
兒童產品(包括零部件和材料)在以下情況下需要進行CHCC申報:
若CHCC是有意添加(用于某種用途)且濃度超過該CHCC的PQL (實際定量限),則必須申報;
若CHCC是無意添加(雜質)且濃度超過100ppm,則必須申報;
若廠商能提供合理有效的生產控制程序和操作指引,能使雜質在產品部件中的濃度最小化,則無須通報。
HCC管控要求適用于制造兒童產品的廠商,包括兒童產品的制造商、進口商、國內大規(guī)模的分銷商,但不包括零售商(除非零售商本身就是制造商、進口商、或者國內大規(guī)模的分銷商)。
監(jiān)管產品范圍:兒童玩具、兒童化妝品、兒童首飾、嬰兒用品等。
所有兒童產品的CHCC申報時間是不一樣的,需要結合廠商規(guī)模類型與其所生產產品的類型綜合進行判斷,如下表所示:
其中,廠商規(guī)模大小的判定是根據(jù)兒童產品廠商在美國范圍內所有產品的每年的銷售總額(annual aggregate gross sales)(根據(jù)最近歸檔的年度納稅額most recent tax year filing)進行判斷,如下表所示:
2012年8月21日截止。對于物質分級為一級的化學物質,“即用于生產供三歲及以下兒童的可讓如口中、體內或直接接觸兒童皮膚達1個小時以上的物質”, 需向華盛頓生態(tài)部申報
2013年2月28日截止。年銷售額在或超過10億美元的制造商,必須針對物質分級為2級的化學物質“即存在于與兒童直接接觸時間超過1小時的產品(包括服裝、首飾和床上用品等),向華盛頓生態(tài)部通報CHCC的使用情況;同時年銷售額介于2.5億與10億美元之間的制造商,必須針對物質分級為1級的化學物質“即包含該化學物質的兒童產品將被放入三歲或以下兒童的口中、體內或直接接觸兒童皮膚達一個小時以上”也需向華盛頓生態(tài)部申報。
2013年8月31日截止。年銷售額在100-25000美元的制造商,必須針對物質分級為1級的化學物質“即包含該化學物質的兒童產品將被放入三歲或以下兒童的口中、體內或直接接觸兒童皮膚達一個小時以上”,向華盛頓生態(tài)部通報CHCC的使用情況;同時年銷售額介于2.5億與10億美元之間的制造商,必須針對物質分級為2級的化學物質“即存在于與兒童直接接觸時間超過1小時的產品(包括服裝、首飾和床上用品等)”也需向華盛頓生態(tài)部申報。年銷售額在或超過10億美元的制造商,必須針對物質分級為3級的化學物質“即存在于與兒童直接接觸時間小于1小時的產品(包括服裝、首飾和床上用品等),向華盛頓生態(tài)部通報CHCC的使用情況。